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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用什么主义(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2022-06-13 06:49:18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方面的...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要约生效的时间

1.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所谓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直接以对话的形式发出的要约。例如,当事人面对面地订立口头买卖合同,或者以通过电话交谈的方式订立合同。

2.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在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所谓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是指当事人以对话以外的形式发出意思表示。例如,采用邮件、传真等方式订立合同。

3.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要约的生效

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的要约,其生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相对人指定了特定的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此时,该要约自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由此可知,在数据电文进入系统以后,尽管收件人尚未阅读,也认为是收到了电文。这就是说,只要要约的内容进入了收件人的系统,即使没有为收件人所实际检索、阅读,也视为到达。二是相对人未指定特定的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则自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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