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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之债执行的条件(连带之债执行的条件有什么)

2022-06-14 20:52:43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连带之债执行的条件有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连带之债执行的条件有什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连带之债执行的条件有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连带之债执行的条件有什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实质性条件
(1)须有连带之债的存在。
(2)债务人须履行不能。
(3)裁判有给付内容
(4)连带债务人不得为抗辩或异议。
程序限制
(1)申请引起连带之债执行程序开始的先决条件是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执行。申请应以书面形式为宜,其主要包括连带债务的发生事实,债权种类和数额,并对一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
(2)审查。审查是对中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就其真实性和程序上的合法性进行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始执行程序;认为申请不合法的,依法裁定驳回。
(3)通知。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立即通知连带债务人,通知要重点写明连带债务发生事实,连带债务人的连带给付义务及履行期限,同时告知连带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通知书要送达各连带债务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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