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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什么)

2022-06-16 00:51:48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什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凭证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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