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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承担的法律责任(生产 销售 使用假药 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2022-06-16 11:56:03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生产 销售 使用假药 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生产 销售 ...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生产 销售 使用假药 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生产 销售 使用假药 劣药,有哪些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生产、销售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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