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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的准备工作(法院在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2022-06-17 00:51:27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法院在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在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方面的相关...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法院在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在庭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民事诉讼审庭前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至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庭审的正常进行,由审判本案的合议庭进行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

(一)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

(二)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

(三)确定举证期限;

(四)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整理争议焦点;

(五)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六)追加当事人;

(七)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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