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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哪些)

2022-06-17 13:54:26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可申报的破产债权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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