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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怎么办)

2022-06-17 22:55:4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怎么办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怎么...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怎么办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对公安机关驳回回避申请的复议怎么办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当事人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但是如果当事人提出要求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律规定的以下几种时,申请被当庭驳回的,不可以申请复议: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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