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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资料(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的材料)

2022-06-19 01:50:21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的材料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的材料方面的相关知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的材料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的材料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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