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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三个方面(先合同义务的依据)

2022-06-19 08:52:18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先合同义务的依据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这就是违反了先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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