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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成(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什么)

2022-06-21 22:56:2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什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什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破产清算清算的内容是什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公司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财会人员就必须结合破产清算的内容、特点进行真实的会计核算。其重点应放在破产财产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清算内容上。主要内容应包括:

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债务;

依法界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数额;

进行财产评估,确定其评估价值,并据以调整会计账务;

依法进行清算,编制有关清算资料,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原则;

依法进行财产变现债权清偿,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处理善后工作。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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