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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司法认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2022-06-22 01:55:5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方...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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