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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时间效力原则(刑法的时间效力)

2022-06-22 06:54:33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刑法的时间效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刑法的时间效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刑法的时间效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刑法的时间效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条文中自行规定具体生效时间;

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

二、刑法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具体形式主要有:

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

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

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相关内容与已生效的新法抵触的旧的法律法规自动失效。

对于刑法的失效时间了解即可。

三、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也称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刑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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