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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与以胁迫方式实施的抢劫罪如何区分界限(抢劫罪中暗示性胁迫怎么界定)

2022-06-28 20:57:53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抢劫罪中暗示性胁迫怎么界定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抢劫罪中暗示性胁迫怎么界定方面的相关知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抢劫罪中暗示性胁迫怎么界定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抢劫罪中暗示性胁迫怎么界定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抢劫罪中的胁迫是指,以恶害相通告,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恐惧心理的程度要求是足以使对方不敢反抗。

由于要求达到这种程度,所以要求以暴力相胁迫,不包括以非暴力的恶害相通告。例如,以揭发隐私胁迫交付财物,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这种胁迫难以达到不敢反抗的程度。以暴力相胁迫的模式应是:不给钱,就当场(当即)实现暴力恶害。也即,完全剥夺了被害人的意志自由。

需要注意的是,以暴力相胁迫,并不要求行为人真正具有加害能力和加害意思。只要行为人的威胁内容使被害人以为行为人会实现威胁内容即可。例如,甲将一团卫生纸装入背包,进入银行,威胁工作人员:“我包里装着炸弹,给我10万元现金,否则我就引爆!”尽管甲客观上不可能实现恶害内容,依然属于以暴力相胁迫,构成抢劫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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