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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怎么执行)

2022-06-07 18:22:06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怎么执行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怎么执行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怎么执行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的,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抵押之财产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之后才能执行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连带保证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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