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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庭审程序(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2-06-07 18:22:54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方面的...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起诉离婚开庭审理需要以下程序:

一、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就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辩论。

四、法官主持调解。

五、判决。经调解无效的,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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