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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不走进屋不走怎么处置(怎么去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

2022-06-07 18:49:4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怎么去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怎么去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怎么去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怎么去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向下落不明的人要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请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所欠债务。

也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依法享有起诉权利,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为失踪人,并要求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其所欠债务。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未满两年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请求对方还钱。

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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