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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什么(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

2022-06-08 09:56:39 百科全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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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六十三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违纪违法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违法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以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处分决定机关不得因公务员申辩而加重处分。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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