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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性质 职务犯罪(农村信用社主任是贪污罪的主体吗)

2022-07-03 19:46:26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农村信用社主任是贪污罪的主体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村信用社主任是贪污罪的主体吗方面的...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农村信用社主任是贪污罪的主体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村信用社主任是贪污罪的主体吗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不属于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非国家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国家金融机构是指由国家独资或控股的金融机构,如工、农、中、建道、交五大行。农村信用社属于集体金融机构或者说是社区性的地方金融机构,现有的已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行银行的信用社,已失于集体性质,属于按公司化运作的地方股份金融机构或股分合作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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