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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何退款(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2-07-05 15:55:30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方面的相关...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忽视股权性质导致协议无效。

国有资产(包括国有股权)的转让,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受让人主体资格限制导致合同未生效。

未经股东会批准导致协议未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未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未生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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