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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他人车位引发的矛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谁所有)

2022-07-08 20:55:18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谁所有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占用业主...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谁所有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谁所有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业主共有的情形如下: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二、由业主共同决定下列事项: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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