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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有用吗(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的情形)

2022-07-15 18:55:14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的情形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的情形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的情形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申报有什么特别的情形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一、债权申报的特别情形有:

职工债权。

利息请求权。

待定债权。

连带债权。

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二、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三、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债权申报表;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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