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

网站首页百科全书 >正文

债权人放弃抵押的对担保人(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是否就是万无一失了)

2022-07-15 18:56:12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是否就是万无一失了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是否就是万无一失了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是否就是万无一失了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不一定就万无一失了。如果抵押物被先行查封,虽然对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会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但会使抵押权人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处置权,增加抵押物的处置时间及成本,最终可能会影响到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一、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以上内容转载自:华律网 如有法律问题请移步华律网进行咨询,本站不提供任何法律方面的咨询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热点推荐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