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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和质押区别(动产抵押和质押哪个优先)

2022-07-16 21:51:47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动产抵押和质押哪个优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动产抵押和质押哪个优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动产抵押和质押哪个优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动产抵押和质押哪个优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如果抵押权已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一个担保物上多个担保物权相冲突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

登记的抵押权;

质押权;

未经登记的抵押权。

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权利性质上的不同

抵押包括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受权利抵押标的之限制,该权利的性质为依附于土地所有权上的使用权,是一种不动产上的权利。而质权是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占有的维持作为优先受偿权的担保方式,设定质权的权利,不能与质权的性质相冲突。质权为设定于动产上的担保物权,而不能在不动产上设定质权,故设定质权的权利往往限于动产上的权利。

抵押与质押的标的物不同

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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