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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在领证地(离婚是一定要在登记地领证吗)

2022-07-19 11:48:0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离婚是一定要在登记地领证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是一定要在登记地领证吗方面的相关知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离婚是一定要在登记地领证吗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是一定要在登记地领证吗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离婚登记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

男女双方可以自行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还可以可以凭居住证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宣布,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且居住在上述试点地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现在登记离婚手续如下: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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