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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程序和流程(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

2022-07-19 14:49:31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监视居住的程序有哪些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一、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

达到监视居住条件;

申请监视居住;

提供必要的证据或病历;

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办案机关审查;

变更强制措施。

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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