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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判离婚的程序(法院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

2022-07-19 20:51:55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法院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法院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法院离婚程序是什么样的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起草民事起诉状;

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经调解和好

经调解协议离婚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安排开庭时间

通知到庭诉讼

开庭审理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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