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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适用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是何时)

2022-07-21 20:48:30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是何时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是何时方...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是何时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是何时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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