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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损害赔偿请求权(民法典该由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

2022-07-22 17:14:4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民法典该由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该由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民法典该由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民法典该由谁赔偿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无因管理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赔偿。

一、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

二、无因管理构成条件:

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也未受本人委托;

管理人从事管理他人事务的事实行为,包括对他人财产或事务的料理、保护、利用、改良、处分、帮助或服务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则在所不问;

管理人具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为他人谋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损,不具备这一要件者不属于无因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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