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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国有资产犯罪(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立案)

2022-07-25 10:50:45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立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立案方面的...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立案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立案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一、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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