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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

2022-07-26 21:03:26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诉讼时效有哪些种类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普通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申请人不服得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趣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殊诉讼时效:

(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15日(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等)30日(渔业法、森林法、土管法等);

(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其中有5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30日(海关法)3个月(专利法);

最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

(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2年: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2)行政相对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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