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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处罚和不予起诉(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有何区别)

2022-07-29 06:56:49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有何区别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有何区...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有何区别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一般有何区别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免予刑事处罚和免于起诉的主要区别有:

(1)性质不同:免于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免于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2)作出机关不同:免于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免于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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