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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债权人向哪个主体申报债权)

2022-07-29 06:57:01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权人向哪个主体申报债权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人向哪个主体申报债权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权人向哪个主体申报债权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人向哪个主体申报债权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首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其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程序行使权利。

再次,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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