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

网站首页百科全书 >正文

债权人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时间(债权人怎么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2022-07-31 01:50:07 百科全书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权人怎么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人怎么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方面的相关知识...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债权人怎么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人怎么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未收到通知书的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如果未按期申报债权,可以视为其放弃债权。

债权申报期满后,在清算结束前,债权人申报债权,并提出其延期申报的理由,则清算组可根据其理由是否充分决定是否接受其债权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申报书中明确提出其债权内容、数额、债权成立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提出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书等,以便清算组进行审核,为清偿债务作准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以上内容转载自:华律网 如有法律问题请移步华律网进行咨询,本站不提供任何法律方面的咨询。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热点推荐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