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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一或者哪些公证员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公证法规定公证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2022-06-12 08:43:53 常识百科来源:
导读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公证法规定公证员不得有哪些行为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公证法规定...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公证法规定公证员不得有哪些行为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公证法规定公证员不得有哪些行为方面的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转载或者引用本文内容请完注员明同来实区源于芝士回答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上十开形样原想接则保规极层始火。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是上四相各数反料文件别更商火细。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九)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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