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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二合一(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合并吗介绍)

2022-06-12 17:49:45 房产百科来源:
导读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合并吗方面的房产知识...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合并吗方面的房产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已经合并了,目前统一称之为不动产权登记证,随着各个地区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合二为一,只有购买正规手续所建造的房屋才能够到当地的管理局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合二为一,可以将多个职能部门整合成为一个部门,通过对于产权的登记以及对于登记的依据以及将信息进行统一,更加方便了人民群众在日后房产交易过程当中的便捷性,也更好地保障的不动产权利人自身合法财产。在进行不动产登记之后,对于之前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没有更换时有证书仍然有效,在之后办理不动产转移或是变更的过程当中,可以进行不动产权证的更换。进行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变更,自受理日开始会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章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十二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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