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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高速公路征地依据的是什么法律法规政策

2022-06-04 09:31:54 房产百科来源:
导读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建设公路须由建设单位负担的征地费...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建设公路须由建设单位负担的征地费用有哪些谁知道高速公路征地是依据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房产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如果房屋修建早于高速公路,那么只要不在高速公路征地红线范围内,都可以不征收,也就是不撤迁了。  如果高速公路在先,房屋建筑在后,那房子必须离开高速公路红线30m外修建。  高速公路距离民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少于30米。  公路法规定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高速公路的规定(我)尚未看到。   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 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也就是说,高速公路**少不得少于20米。

2、一、征地程序  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所谓的公共利益一般是指国家的建设需要进行国防工程建设,公用电讯事业建设、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大型水利工程等,广义的还包括政府招商引资用地或其他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建设活动都可以视为的公共利益的目的。  国家征收土地有哪些特点:  1、国家征收土地是一种国家行为,具有主权性。  2、国家征收土地是一种行政行为。  3、无需征收土地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4、接收征地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国定的一种义务。  但是农民群众有知情权,确认权,听证权、参与权、监督权利。  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10号文),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定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民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征地的程序主要分为用地批前和批后两个阶段,即征地批前报批程序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  (一)批前阶段  1、确定征地位置范围相邻,四至要明确  根据城市建设需求情况和拟建项目用地情况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和城市规划用地区来确定征地块。  2、征地预公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将拟征地的用途、地块位置以及相关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拟征地块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发布迁坟迁社庙公告  告知听证权利:被征地村组对拟征收地块的补偿核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深入村组召开动员会,争取群众支持。  对预公告后抢搭抢建抢栽的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执法检查:土地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执法巡查,严禁抢建、抢搭、抢栽行为发生。  组织调处部门对土地权属等纠纷开展调处。  3、征收土地情况调查  实施征地单位对拟被征地块所在的村、组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村、组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年产值等;对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  土地权属以土地证书为依据;土地地类、面积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调查)和勘测定界成果为准,以确保拟征收土地权属明晰,地类、面积准确。  调查结果要与被证地农村集体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做好档案材料存底工作。对拒不在调查表签字盖章确认的,实施征地单位要做好取证工作,将调查结果予以公证,作为实施征补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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