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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去哪里办理过户手续(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去什么部门办理?介绍)

2022-06-08 01:36:38 房产百科来源:
导读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有哪些?需要哪些资料?去什么部门办理?方面的房产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是县政府批准,就别提过户了,这种情况是重新审批,也许政府内部执行审批程序就可以了。一个儿子的话在宅基地方面就是和父母是一户,成为户主自动获得行使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用不着父母过户。你太小看政府人员的智商了,国土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是保持一致的,但是没有必要保持同步,该国土部门修改宅基地档案,国土部门修改,国土部门依法做出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派出所就要考虑撤销户籍登记了。政府的工作模式其实很简单,是你想复杂了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办理所需材料有:1、申请时需要提报的材料(一式三份)(1)土地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3)土地证原件;(4)房产证明;(5)宗地图;(6)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7)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8)因继承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9)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10)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协议)。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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