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

网站首页房产百科 >正文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权(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介绍)

2022-06-12 08:18:23 房产百科来源:
导读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方面的房产知识...

想必现在有很多小伙伴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都比较想要了解,那么今天小好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一些关于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方面的房产知识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主要是看停车位所占的道路是否是公共面积,如果占用了业主的共有道路,则停车位归属于全体业主作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建筑区域内如果所占的道路是业主共有的,并且纳入到了公摊的范围之内,那么地面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归属于所有业主共有,大多数小区地面停车位其实都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部门只有管理权,相应的停车位费用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我们在购买停车位时,要判断一下停车位所处的位置以及产权,如果能够办理产权证,代表车位归属于个人所有,可以通过出售或者是出租的方式来获取车位的使用权。车位的使用年限和所购买房屋的年限是一样的,因为都是同一块土地,如果房屋的使用年限是70年,那么车位的使用年限也同样是70年。

2、首先,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住宅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间和范围,停车位是其重要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地并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第一种情况车位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属于产权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收益应属于开发公司。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停车位权益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出售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停车位的收益,应由物管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维修基金、物管等费用,以表明其业主群体的共同共有性质。其次,要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一般来说,依当时规划和批准,是供小区内全体业主停车之用的,自然是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之一,也是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使用部分。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标签:

热点推荐
热评文章
随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