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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该怎么办

2022-05-07 11:31:19 知识问答 来源:
导读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该怎么办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该怎么办方面的相关知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该怎么办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该怎么办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刑处理办法: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从宣判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终审判决不服,可向作出该判决的法院提出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终审判决的执行。如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决定再审的,可依法裁定暂时中止原判决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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