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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怎么去定罪

2022-05-08 07:21:56 知识问答 来源:
导读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怎么去定罪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怎么去定罪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负有特殊职责的人侵犯未成年少女的怎么去定罪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依据之前的刑法条文,如果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性同意与否,一律构成强奸罪。

此次修正案中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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