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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更新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无效婚姻

2022-05-10 14:16:40 知识问答来源:
导读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无效婚姻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无效婚姻方面的相关知识来...

目前大家应该是对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无效婚姻比较感兴趣的,所以今天CC就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无效婚姻方面的相关知识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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